首页 首页 资讯 查看内容

央行:2021年第四季度依法对32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

2022-02-22| 发布者: 财融网| 查看: 135| 评论: 1|文章来源: 互联网

摘要: 人民银行网站2月22日消息,人民银行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,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,持续推进整治拒......
剧本杀是什么游戏 https://www.td010.com

  人民银行网站2月22日消息,人民银行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,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,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。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,人民银行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,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。

  2021年第四季度,人民银行依法对32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,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。被处罚的单位包括水电、燃气、物业缴费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停车场、保险公司、连锁餐饮、医疗机构等。

  人民银行表示,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,可依据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》(2020年第18号),依法维权。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、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,诚信经营、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,提升服务、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。

(文章来源:中国证券报·中证网)

文章来源:中国证券报·中证网

鲜花

握手

雷人

路过

鸡蛋
| 收藏

最新评论(1)

Powered by 财融网 X3.2  © 2015-2020 财融网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