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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亲救儿购药被认定贩毒但检方决定不起诉 当事人:我不是毒品贩子

2021-11-23| 发布者: 财融网| 查看: 135| 评论: 1|文章来源: 互联网

摘要: 【母亲救儿购药涉贩毒检方决定不起诉当事人:不认可被认定犯罪】近日,河南郑州一名35岁的母亲李芳(化名)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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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母亲救儿购药涉贩毒检方决定不起诉 当事人:不认可被认定犯罪】近日,河南郑州一名35岁的母亲李芳(化名),其1岁零9个月的儿子罹患一种罕见的癫痫症。需代购一款药物氯巴占,用于幼儿疾病治疗。但在国内,它在国家管制第二类精神药品名单中。因为帮助代购者收取了这个包裹再转寄给病友,她被警方以“涉嫌走私、运输、贩卖毒品罪”,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。

11月23日上午,李芳收到了郑州市中牟县检察院的《不起诉决定书》。虽然检方决定不起诉,但李芳心里很难受,因为中牟县检察院认为,李芳构成了走私、运输、贩卖毒品罪,只因“为子女治病诱发犯罪”“未获利”等原因,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轻微,才决定不予起诉。李芳表示,不认可检方仍然认为其构成毒品犯罪,“我坚持认为,我只是一名为了给孩子治病的母亲,不是毒品贩子。”红星新闻记者电话联系本案承办人、中牟县检察院检察员石会勇,石会勇表示,暂未注意到相关报道,其本人不便接受采访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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